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Ⅴ、古典樂派時期(The Classic Era):西元1750年~1820年

    古典樂派時期:古典樂派時期是西洋因樂史上最短的一個時期,時間是
從一七五0年到一八二0年。古典音樂的發展,在巴哈時代一過去,便進入
了「古典樂派時期」,所以古典樂派時期就以巴哈逝世的一七五○年那一年
做為起點。此外,因為貝多芬晚期的作品顯示出浪漫式的傾向,所以古典樂
派就以一八二○年做為終點(貝多芬逝世於一八二七年)。不過需要說明的
是,雖然巴洛克與古典時期是以一七五○年為分界點,但是古典風格的形式
,不像文藝復興至巴洛克時期,以一六○○年為分界點那麼清楚,一般來說
,從一七四○年~一七七○年左右是古典風格形成的一個過渡時期。

  「古典樂派」這個名稱,當然也是後人研究這個時期的音樂風格後才訂
出來的。既然用了「古典」這兩個字,那麼這個時期的音樂所給予人們的感
覺一定是「高尚」、「典雅」的囉!一點都沒錯,古典樂派時期的音樂,與
之前的巴洛克時期以及之後的浪漫樂派時期相比較,的確予人相當明顯的差
異。
    古典樂派的音樂通常都給聆聽者一種單純、明朗、優美、均衡的印象,
這和巴洛克時期音樂華麗而且樂風複雜,以及浪漫時期音樂強調作曲家個人
情感的宣洩,是很不一樣的(當然並不是所有古典時期的音樂作品都不包含
個人情緒,只是在程度上相較於浪漫時期是輕微多了)。造成這種情形的主
要原因是古典樂派的作曲家,受到了當時文學上古典主義精神的影響,所追
求的是一種樂曲形式上客觀的美感,所以古典樂派的音樂大都有著統一而且
規律的性格。
      歸納古典樂派時期的音樂表現,該時期的音樂有以下幾項特色:
  1.數字低音的捨棄不用:前一節我們才提到「數字低音」的使用是巴洛
      克音樂的特色之一,然而巴洛克時期一結束,數字低音這個名詞也跟
      著走入歷史。到了古典時期複音音樂已經鮮少為人採用,這時幾乎已
      是主調音樂的天下了,主調音樂的樂曲通常是由一個聲部來擔任主旋
      律,而由其他聲部來擔任伴奏。
          在古典時期,作曲家們對於和聲伴奏的部份,已不再像巴洛克時
      期是用數字來表示,然後再由數字低音的演奏者來即興發揮。這時期
      的作曲家對於曲調的和聲部份皆已整寫出,並且安排各種樂器來擔任
      ,以增加不同音色的變化。
  2.樂句「漸強」與「漸弱」表現法的使用:今天一般人可能對於樂句漸
      強與漸弱的表現方式已習以為常,認為這是理所當然的事,但是這兒
      我們必須說明的是,這種表現方式是從古典時期才開始的。
          在複音音樂的時代,由於複音音樂著重的是每一個聲部地位均相
      同,各聲部必須保持均衡,所以不容易有強弱差別很大的表現。即使
      是巴洛克時期的主調音樂,雖然也強調獨奏部與伴奏部之間力度上的
      強弱交替,以產生樂曲明暗的變化,但是巴洛克時期樂句強弱的對比
      ,是以明晰的台階式表現的,當時的人還沒有將樂句塑造成「漸強」
      或「漸弱」的概念,所以說樂句漸強與漸弱的表現手法,是從古典時
      期才確立的。
  3.奏鳴曲式的確立:奏鳴曲這個名詞在古典時期以前即已出現,但是最
      初的奏鳴曲不管在形式或含義上均模糊不清,當時這個名稱主要是用
      在器樂曲上,目的只是要與聲樂曲做個區別。到了古典時期,奏鳴曲
      經由D‧史卡接第、巴哈的兒子K‧P‧E‧巴哈以及史他密茲等作
      曲家的努力,逐漸確立成一種樂曲形式,然後再由海頓、莫札特和貝
      多芬等人將之發揚光大。
  為什麼要特別強調奏鳴曲式確立這件事情呢?主要是因為「奏鳴曲式」
為古典時期器樂曲最常採用的曲式結構。舉風獨奏奏鳴曲、交響曲、室內樂
曲及協奏曲等等今天愛樂者最常聆賞的樂曲形態,都是依循奏鳴曲式來創作
的,而且此一重要曲式也被後來的浪漫樂派所延用。
  奏鳴曲式既然那麼重要,那到底什麼是奏鳴曲式呢?奏鳴曲式是一種由
兩個相對的主題,以呈示部、發展部和再現部的程序進行發展的曲式。這樣
子的定義雖然很簡明,但是對於古典音樂的入門者而言,恐怕還是不太容易
了解,在這兒我們就試著將這個定義再解釋一下。所謂兩個相對的主題,也
就是一般樂曲解說書上常提到的第一主題和第二主題,這兩個主題都是由一
小段較為突出的旋律所構成,但這兩段旋律在性格上是相反的,例如第一主
題(在曲子中先出現的主題稱為第一主題,第一主題也是樂曲形成的基礎)
如果是陽剛的,那麼第二主題就是陰柔的,如此,兩個不同性格的主題在曲
子中就形成對比,增加了音樂的戲劇性。至於「呈示部」,指的便是將樂曲
的兩個主題呈現出來的部份。當兩個主題都出現過後,樂曲就依據這兩個主
題做為基礎來加以展開和變化,這就是發展部,發展部在奏鳴曲式的結構裡
面,通常所佔的份量是三部人最重的。等樂曲發展到某一個程度,這時主題
的原貌可能已不易辨識,聆賞者也因此無法預期樂曲往下還要如何發展。
    所以作曲家便安排了一個再現部,讓樂曲的主題再一次的出現,並且在
再現部為樂曲做一個結束。
  論說文的寫作一般可以分成起、承、轉、合四段來寫。在第一段我們通
常會先敘述一下題目的主旨,這就是「起」的部份,「起」的部份我們可以
將它想成是奏鳴曲式中的呈示部,也就是將曲子的主題演奏出來。將作文題
目主旨敘述過後,接著便會在第二、第三段就文題加以說明、發揮,這兩段
就是承、轉的部份,而「承」與「轉」這兩部份便相當於奏鳴曲式中的發展
部,因為發展部就是要將樂曲的主題加以變化、推展開來。在作文最後一段
,我們會將前面所作的敘述做一個總結,這就是「合」的工夫。
    對於奏鳴曲式的「再現部」而言,也是同樣的道理,樂曲在經過發展部
天馬行空的開展變化後,到了曲子末了,作曲家安排樂曲的主題再次奏出,
好來個前後呼應並為樂曲做個結束。因此,奏鳴曲式和作文一樣,都非常
符合人類的邏輯思考,而這「邏輯性」其實也正是古典樂派時期音樂的特色
之一。

    代表人物 :
海頓 莫扎特 貝多芬

 

http://www.pksh.ylc.edu.tw/~music/westmusic/history/history.htm#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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