Ⅶ、現代樂派時期 (The Modern Era):西元1900年~現代
時序進入二十世紀以後,西洋音樂史又經歷了一次重大的革命,人們開
始覺得巴洛克時期以作曲家所使用的大、小調音階調系統,以及傳統的和聲
運用,已經不再能滿足他們的需求,於是便開始尋求新的和聲理論,以及傳
統的和聲運用、多調性等等的音樂。
二十世紀這一時期的音樂風潮,可以說是法國作曲家德布西所創造出印
象主義音樂開始。他在音樂和弦的使用上相當大膽完全不受傳統和聲理論的
規範,他並且喜歡應用全六全音音階來作曲,可以說是一位特立獨行的作曲
家。不過德布西所寫的印象主義音樂,仍未完全打破傳統的調性理論。
到了第一次世界大戰以後,奧國作曲家荀白克發表了十二音列系統的新
理論,並依據這個理論創造出十二音列的無調性音樂,至於傳統的調性觀念
和大、小調音階體系終於完全打破了。荀白克之後,各式各樣的新音樂理論
相繼被人提出與運用,諸如噪音主義、具象音樂、電子音樂、機遇音樂以及
微分音音樂等等各種實驗性色彩濃厚的音樂。一般來講,這些新音樂都是非
常的不和諧,完全否定了音樂必須優美悅耳的傳統觀念。因此許多愛樂者認
為二十世紀的新音樂都是嘈雜、難聽,而將之列為「拒絕往來戶」。
其實在本世紀的音樂裡,有些並不是那麼前衛而教人難以接受的,例如
俄國作曲家史特拉汶斯基、普羅高菲夫、法國作曲家米堯、浦朗克等人,他
們所寫的新古典主義音樂,對於現代人並不難些受。更何況有些被歸類於後
期浪漫樂派的作曲家如馬勒、查理‧史特勞斯、西貝流士等人,他們在跨入
二十世紀以後,依然繼續寫具有浪漫風格的曲子。
綜觀二十世紀西洋古典音樂的發展,與前面所提的各個時期來比較,他
們之間最大的不同之處,就在於以前各時期的音樂作品,多半能歸納出屬於
自己的時代風格,但是這一點在二十世紀的音樂中便行不通了,現代樂派的
音樂,創作者在創作理念上往往是天差地別的,音樂的呈現也是五花八門的
,他們之間並沒有時麼普遍性後共通點。所以有人說:「二十世紀是西洋音
樂史上最『混亂』的時期」,至於二十世紀所發展出來的許多音樂,是否有
傳世的價值?由於當代人看當代事物總是很難客觀,這一點恐怕就要留待後
世的人們來評斷了
http://www.pksh.ylc.edu.tw/~music/westmusic/history/history.htm#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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